Can permanent energy machine patented
赵国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员)
世界发明论评 2002年第1期(Review of World Invention)
“引力异常”现象的背后,,隐藏着目前人们尚未认识到的极有新意的物理本质,如果这种现象能被证实,万有引力定律等相关一系列理论将被修正或改写。
综观近代科学史,自17世纪以来,永动机的研究就一直绵延不绝,而现代社会的运转需要消耗越来越大的能量。人们认识到,传统的获取能量的方式必须改变,人类迫切需要找到可以反复使用和清洁环境的获得能源的方式,来取代直接燃烧石油、煤炭等燃料的传统方式。这就对热力学能量守恒定律产生了强烈的冲击。于是有永动机之嫌的专利申请尽管一次又一次地被驳回,但一次又一次地涌现出来。而且这类专利申请涉及的技术领域越来越广。
随着20世纪90年代创造学的兴起,大力倡导创新思维和知识法律化,永动机式的专利申请热情空前高涨。永动机成了人们永恒的梦,尽管这个梦非常难圆,但是追求认识宇宙中更高和更普遍的规律和法则的新观念和新实践的魅力无穷。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对这类专利申请,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一般是根据中国专利法第22条第4款关于实用性的规定予以驳回,理由是该申请违反了能量守恒这一自然科学中最普遍的基本科学定律—不能实现和制造。由于搞永动机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一般认为,能量守恒定律对自然界的某些事物无法解释,因而是有缺陷的,摆脱该定律的制约是有可能的,因此专利局仅以某个定律作为是否具有专利法意义的实用性的绝对依据就驳回独创性发明创造,必然不能以理服人,甚至挫伤了申请人的创新积极性。自然界除了存在引力场、电磁场、强相互作用场、弱相互作用场4种场和相应的引力、电磁力、强力及弱力4种力外,是否还存在着新的场和新的力?1995年印度日全蚀期间,科学家观测到“引力异常”现象。1997年中国科学家在漠河日全蚀期间也观测到“引力异常”现象。科学家认为,日全蚀期间发生的引力异常背后,隐藏着目前人们尚未认识到的极有新意的物理本质,如果这种现象能被证实,万有引力定律等相关一系列理论将被修正或改写。由于发射的航天器偏离按照万有引力定律计算的轨道,而且速度变慢,美国科学家对这一现象深入研究后,对万有引力定律产生了怀疑,认为“万有引力定律”只在一定条件下成立。
专利文献能够反映出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发展动向。从美国和日本这两个专利大国的专利数据库中,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找到有永动机之嫌,然而已被授权的专利文件。这些发明的目的都是能提供产生大量能量或产生不间断的能量的高效能源,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如如日本的电路继电器,日本的恒磁式磁能发电装置。美国的机械旋转电磁型发动机和国际专利申请静态电磁型磁能发电装置等。装置的授权专利文件所称,这种具有能量增殖效应的永动机成品的输出输入之比最高可接近392%。
从国际上流行的大量的此类专利申请被授权,反映出这样一个重要的趋势:在探索和寻找能够取代现有所有获得能量方式的新能源产生、储藏及运输的过程中,人们已经遇到了依据已有自然法则无法解释和陷入绝境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人们必然会在观念上寻求心得突破。因此,以冲击和质疑已构成现代科学基础的某些重要原理和自然法则为初衷的发明创造,在世界上层出不穷的现象是正常的。例如在日本,目前通过使用永磁铁-电磁体和脉冲电流产生闭锁式开关运动的继电器已步入市场,其输出输入能量比为12!那么下一步能否将这种被比索的能量释放出来,使简单的往复开关动作变成可连续加以利用的旋转做功运动能否成功实现,谁也不能轻易下结论。再如,电化学热力学研究和处理的对象是处于电化学平衡的电池,然而在实际应用中的电池一般都不处于平衡状态。对于非平衡体系的现象,如电极反应的机理和反应速率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显然是更深层次的问题。用热力学统治下形成的思维习惯考虑动力学问题,平衡理论的局限性使人们感到太困难和太复杂。因此,美国和日本专利界认为,勇于探索获得能量新途径的发明人的精神是可佳的和值得尊敬的,不再坚持将此类发明创造一律予以排斥的态度。
相比之下,当前我国对此类专利申请的审批尺度掌握比较严格,以非传统思维习惯和途径做出的发明和创造是否根本不可能得到专利授权呢?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此类专利申请在我国为什么往往难于得到专利授权呢?笔者认为,原因并不在于申请的主题是什么,而在于这类有永动机之嫌的专利申请经常存在如下几种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的缺陷或局限性:
1. 仍然停留在假想阶段或理论上的探讨,缺乏可观测性和可检测性,无法得到实验方面的支持和证明,未经过该领域具有检测职能部门的测试或鉴定;
2. 其发明创造一般处于初期研究阶段,距离发明人的预期目标有相当大的差距和许多尚未解决的矛盾或问题,不具有可重复的规律性和普遍性;
3. 根据专利申请的说明书虽然能够实施,但是由于申请人主观或客观上的原因,使申请文件缺少某些必要的技术措施而达不到预期效果;
4. 有些申请文件中有许多足以使人容易误解的夸大式表达:如“启动后能自动持续做功且不需任何外界的能源补充”,“本发明以摆脱热力学平衡范畴的法则约束为目的”等。
出现上述缺陷的原因是:
第一:我国目前缺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技发展完全适应的体制和政策的支持。对于有独立思考能力的科学家自己选题的探索性研究缺少必要的投入和支持,特别是不鼓励风险大且独创性强的项目,导致我国存在不少未完成的发明和创造。由于急于求成,这种申请存在致命的先天不足而不可能授予专利授权,例如上述缺陷1-3的情况。
第二:此类专利申请往往是科学界理论分歧和争论的产物,专利申请在结构设计上及所运用的方式方法上千差万别,尤其是在学科交叉的技术领域,技术在不断变化,对什么是永动机没有权威的定义可以依据,因此难以判断申请是否就是永动机,于是其申请的上述缺陷4往往误导专利审查员驳回其申请
第三:目前我国的技术发展仍以跟踪模仿为主,产业竞争热点还未移到研究阶段,尚未建立有利于这种原始性创新的体制和环境,而且没有与这种原始性创新相适应的评价标准和体系,在这种情况下,技术就难于获得重大突破,于是专利法的实用性标准就很难达到既保护原始性创新的积极性,又能杜绝违背科学规律不能实现的专利申请授权的理想状态。
综上所述,人类对自然的认识是在不断冲击原有认识的基础上前进的,广大发明人的发明创造热情应当得到尊敬和鼓励。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有价值的和有发展潜力的发明创造都能如愿以偿被授予专利权,重要的先决条件是该发明创造必须符合专利法的实质性和程序性规定,而这于国家对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的推进力度和政策支持密切相关。